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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3662  

各校外教学点、2023级学生、2024级学生: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课程免修、免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课程免修、免考时间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7日

二、申请课程免修、免考对象

2023级、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教育在籍生,符合课程免修、免考条件的学员。

三、申请课程免修、免考条件

见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教育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申请课程免修免考所需材料与操作流程

所需材料:

学员需在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7日向所属校外教学点或校本部专业班主任提交《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须提交毕业证书与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提交截止日期起7个工作日后可进行相关成绩查询。

操作流程:

1.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时,需由本人向校外教学点或校本部专业班主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校外教学点或班主任在确认学生已经缴纳学费后,方可受理学生的免修免考申请。

2.经校外教学点初审合格后,向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凡经学院审核合格获得免修、免考资格的,即可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成绩分数以原成绩单成绩为准。审核不合格者,应正常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4.在审核免修、免考过程中,如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疑义,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原件审验,凡使用伪造证书、证件用于办理课程免修、免考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免考资格。

五、课程免修免考与学位授予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中学士学位申请具体要求第三条规定:课程成绩须平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学员申请课程免修免考如导致课程平均成绩达不到70分,影响申请学位,将不再组织重修。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教育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