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查阅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需从近年来我校继续教育教学成果中进行遴选。成果主要完成个人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成果鉴定后,择优确定拟推荐成果1项,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对异议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拟推荐名单。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15日;
2.专家评审鉴定时间:10月16日-19日;
3.拟推荐成果公示时间:10月19日-24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李老师,联系电话:55192294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Files/file/20241012/20241012092502_278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