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函授学员、校外教学点管理人员:
我校积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的文件精神,秉承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及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对教学组织和相关管理规定做出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4级函授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东农(继)字〔2024〕1号《 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请各位学员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做好个人学习规划。请各校外教学点管理人员注意对文件内容的学习和执行,做好教学组织和服务工作。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4级函授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2:东农(继)字〔2024〕1号《 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