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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我院网络教育超出规定学制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1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2071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对超出学制,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实施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反馈,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8春秋超出学制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受理电话:0451-55192422   

电子邮箱:25007994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