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哈尔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培训班”开班仪式在继续教育学院7楼会议室举行,学员来自哈尔滨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的领导、管理人员、调研员等。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处长李艳丽,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处处长王洪涛,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白玉华,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李重,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处陈昊出席会议。开班仪式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科长王亚峰主持。
开班式现场
白玉华讲话
开班仪式上,白玉华代表东北农业大学对各位参训学员的来到表示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对我校的信任与支持。她介绍了东北农业大学基本情况、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情况,以及我校是国家首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黑龙江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训基地,是培养高素质卓越人才的重要阵地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桥梁。最后,希望各位学员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完成专题培训任务,实现拓展视野格局、提升思维层级、增强实践能力,在日后实际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实践淬炼、提质增效、展现作为。
李艳丽讲话
李艳丽讲话指出本次培训班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增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对本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学有所获,希望各位学员要倍加珍惜这次机会,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二要学有所思,通过培训引发大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这项工作的思考,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要深刻思考,认真总结。三要学有所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对照本地区、本单位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这一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据悉,本次培训班是继4月份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来我院调研交流干部培训工作后开展的第一个培训,接下来将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河湖长制工作制度、扩大水利重大项目有效投资等培训内容逐步开展培训工作。
(供稿/潘铃 摄影/刘艳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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