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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5662  

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请复核本次答辩要求的学员密切关注所在学习中心答辩安排的通知,按时参加论文答辩。

一、 答辩工作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论文答辩工作由学生所在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组织。论文答辩整体工作区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各专业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组织方式以学生所在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通知为准。

二、 参加答辩学生

2021秋/2022春批次及往届申请延长学制且评审成绩为合格的在籍学生(网络2018春—2021秋/函授2022级)。

三、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员密切关注所在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的通知,按时参加答辩。

2.请各位学员认真阅读学习中心发布的论文答辩通知和注意事项,做好准备工作。

3.请各位学员认真阅读《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农继字〔2020〕4号)等文件内容,杜绝论文抄袭等违纪现象。

4.请每位参加答辩的学员填写《论文答辩承诺书》,本人确认后签字。线上答辩的学员将承诺书阅读签字后将电子版发送给学习中心、函授站的老师。线下答辩的学员阅读签字后将承诺书交给答辩现场的工作人员。


附件1.论文答辩承诺书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附件4.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

附件5.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农继字〔2020〕4号)

附件6.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农继字〔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