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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下半年东北农业大学浙江省校外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4705  

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学位〔2019〕4号)精神,按照《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浙江省校外教学点2023年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日9:00至10月7日17:00

报名方式:学生登录http://neauwl.wljy.chaoxing.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经学生本人电子签名确认后,由系统安排学生参考时间与场次。

准考证下载: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学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书。

考试地点:杭州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考试日期:2023年10月28日-29日,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若因特殊情况考试安排做出临时调整,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考试语种:英语

二、考试对象

浙江省校外教学点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规定学制内的本科层次在籍学生(在籍指考生在录取批次招生简章规定的学制范围时间内,从录取到完成毕业电子注册存续期间)。已毕业学生不得参加此项考试。

三、考试方式

笔试闭卷考试。考生严格按考试要求进行考试,确保学生本人参加、诚信考试,禁止各类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考试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费用。

五、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以学校发布的成绩为准,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主观分最低分数15分)为合格,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不设置成绩复核环节。

六、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修改。请考生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农继字〔2020〕4号)第六条“学位授予工作要严肃、认真。发现学生在申请及授予学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消所授予学士学位”;根据《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东农继字〔2020〕5号)第八条第一款“我校本科考生在籍期间内所取得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视为有效,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取得学籍之前或毕业后取得的考试成绩,我校不予认可,不具备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请学生认真阅读附件2、附件3文件中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要求。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流程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东农继字〔2020〕4号)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试行)》(东农继字〔2020〕5号)

附件4: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复习指南

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