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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超出规定学制网络教育学生实施退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1-12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3611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对超出学制,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实施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2月27日

受理电话:0451-55192422   

电子邮箱:2500799480@qq.com

附件:2017春秋超学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