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验类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18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5779  

实验操作是实验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在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范畴内,学生到校时间短、工学矛盾较为突出,如何有效地解决实验操作环节出现的问题仍值得研讨。为保证实验类课程的教学质量,结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类课程的教学模式

实验类课程分为理论和实验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通过课程形式进行教学,实验操作部分在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确定的实验基地进行教学。

二、实验基地

实验基地由学生所在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确定。可以选择东北农业大学,也可以选择具备相应实验条件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及由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签署实践合作协议的当地其它具备实验条件的单位。

三、实验操作的组织

实验操作的组织由校外学习中心按开课计划负责落实。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要按时组织学生申报实验课的安排计划,并将参加实验操作的学员名单和具体实验计划按规定日期报学院备案。

选择到东北农业大学进行实验操作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需要在实验课前一学期期末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东北农业大学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进校实验的时间和地点。(实验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学生自理)。

选择在当地进行实验操作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需要在实验课前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向东北农业大学提出书面备案,并以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为单位,按东北农业大学规定的实验课程操作要求,统一组织学生到当地具备相应实验条件的基地完成实验操作任务。

四、实验成绩评定

实验类课程,以学生在网上提交实验报告的方式进行考核。学生完成实验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课程要求提交相应的实验报告,任课教师根据提交实验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给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五、实验费用

实验操作的费用因各地情况而异,原则上实验类课程发生的实验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特殊情况由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负责与东北农业大学协商,实验操作费用由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向东北农业大学单独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