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18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16472  

一、总则

1.教学管理工作是保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基本要素。为保证本校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以上两种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课程与学分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与课程、教学活动相关的管理工作。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遵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要注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按教育规律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体系以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一级管理单位,校内各学院、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成人教育函授站、公共服务体系为二级管理单位,二级管理单位根据学生来源、地域、行业等特点对学生编组管理。

6.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教务科、考务科、学籍科、评估科按照分工实行归口管理,。各职能科室要注意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协调等事宜。负责教学的职能科室要明确科室内部岗位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7.教务科、考务科、学籍科、评估科负责制定并完善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对人才培养方案、学期教学计划、师资管理、考务工作、学生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方面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各类教学档案归档制度。

8.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科长主持日常工作,要注意统一调动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工作、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文件。

2.培养方案要依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相关文件,参考社会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需求,由继续教育学院充分吸取院系专业教师建议结合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和特点提出。

3.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遵循如下基本原则:面向成人教育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遵循网络教育、函授教育基本规律、优化教学过程的原则。

4.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学制、培养层次与修业年限,最低毕业学分,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其他必要的说明。

5.人次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由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务科组织实施。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般程序是:由招生科提出专业人才的需求、专业培养目标和适用范围,教务科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草案,委托学校各院系专业教师审定,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6.为了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连续性、稳定性,方案一经审定后,原则上短期内不做改动,每四年修订一次。

7.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调整时,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教学过程管理

1.教学过程管理的核心,包括学期开课计划管理、学生选课管理、教学交互环节管理、平时作业管理、实验(实践)教学管理、课程考核管理、教学效果监控等环节。

2.学期开课计划管理是以学期为单位实施教学组织的管理。开课计划由教务科在学期开始前拟定并负责实施。开课计划一经实施将作为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原则上不可改动。

3.学期开课计划发布后,教务科负责组织编制课程辅导纲要、各类作业题目和考核辅助资料等。

4.形成性考核管理。以课程作业作为督促学生自学、评价学习效果的重要教学环节。

5.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实验(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替代的环节。

6.毕业论文环节管理。毕业论文管理详见《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7.选课管理。学生选课工作通过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平台按开课计划进行。涉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公布的学期开课计划在自己的选课系统进行组织。

8.课程考核管理。课程考核管理由考务科负责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课程考核要体现继续教育的特点,既要考核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又要兼顾学生在职学习的实际。考核形式包括:纸质闭卷、纸质开卷、网上考核、实验报告、综合报告等形式,根据课程特点实行不同组合。

9.学生成绩管理。由学籍科对学生成绩的录入、发布环节负责。涉及学生的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由学籍科负责审验。

10.教学质量效果评价与监控。由评估科负责,对教学质量、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公共服务体系合作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收集整理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评价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评估科负责确定教学档案的内容、范围和存档时限。

四、课程与学分管理

1.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采用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学生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达到国家政策规定,并符合其它方面毕业条件者即可毕业。

2.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教育包含网络教育、函授教育两种形式,其中网络教育“专升本”、“高起专”层次以两年半为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学生的实际修业年限,可以在二年半至五年内浮动;“高起本”层次以五年为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学生的实际修业年限,可以在五年至八年内浮动。函授教育依照黑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按要求缴纳学费后,具备选课、学习、考试资格。

4.课程考核不及格,采用补考、重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