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校外教学点是高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依托和服务延伸,其教学和管理状况直接体现高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关系高校的品牌声誉。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行为,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深入学习研讨《通知》精神,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全面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办学主体责任,指导校外教学点落实教育教学有关环节,加强教学过程监管和纪律约束,严格招生宣传、学籍、收费和经费使用等管理,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校外教学点,并能管得住、管得好,不断深化内涵建设,持续提升高校办学质量及品牌声誉,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控制数量范围,科学合理设置
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地方人才培养需求和生源等状况,科学合理设置校外教学点,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和范围,原则上总量保持“只减不增”。新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的高校在校本部完成一届学生培养后方可申请设置教学点。省外高校因承接对口帮扶、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列入“双一流”建设计划或特殊紧缺专业需要的,可在我省设置校外教学点,开设专业仅限于我省急需的本科以上层次。原则上,省属高校只能在本省内设置校外教学点。每所高校在同一城市只设一个校外教学点,一个教学点只为一所主办高校服务。高校作为校外教学点的,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当地社会需求和主办高校的意愿为多所主办高校服务。
三、规范专业设置,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理论和公共基础课程,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全面负责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全过程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录取、考试命题和试卷评阅、论文答辩、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基本职责。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线上线下相融合教学模式改革、学习成果互认,探索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保证培养质量。
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规范设置校外教学点招生专业。原则上校外教学点不安排开设临床医学、外语、艺术等科类的专业。本省高校在同一教学点开设专业数不得超过10个,其中教学点为公办学校的开设专业总数不得超过20个。省外高校在同一教学点开设专业数不得超过5个。同一教学点不得开设不同主办高校同一层次、相同专业。
四、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校外教学点建设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归口管理,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及时堵住风险漏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日常监管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校外教学点准入、评价、奖惩、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省教育厅将建立“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市教育局定期开展常规检查、“双随机”抽检和专项评估。对出现虚假宣传、点外设点、买卖生源、代学替考、搭车收费牟利等行为开展严厉惩戒,对产生教育质量低下、管理秩序混乱、履行职责不力等情形的,视情给予相关高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校外教学点、责成高校暂停或停止招生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各高校自教育部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新增校外教学点。要对照《通知》要求,特别是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与标准,对现有校外教学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学点(含未备案的送教上门等校外教学点),制订排查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目标、措施与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各高校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方案于5月底前报所在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方案于6月20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各高校对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情况,确保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高校继续教育函授站(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年审工作仍然按照原通知要求进行。
自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对于已备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学点,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整改,过渡期间停止招收新生,但须为原有在籍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切实保障学生合法合规利益与需求满足。
联系人:梅梅,夏华,联系电话:0551-62831840、63656935。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