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
2.监考教师佩戴监考标志。考试前1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检查学生所持考试证是否与本人相符。无证者清出考场。
3.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考前严格按《东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要求学生,尽量避免学生存在侥幸心理,不给学生任何作弊机会,做好预防工作。
4.试题、草纸分发后,督促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填写专业、姓名、班级、考号。然后检查所写姓名是否与考试证上的姓名相符。
5.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特别注意发现和制止考生的违纪及作弊行为,如果发现有违纪及作弊行为,在其试卷上写上“作废”及理由并签上监考教师的姓名,然后将学生及相关材料送交到考务科处理。
6.考试过程中如有学生要求去卫生间,监考教师必须陪同。
7.学生开始交卷后,必须有一名监考教师负责收卷,草纸在每门考试结束后收回,交考务科有关人员处理。
8.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协助主考教师认真清点答卷份数,避免漏收、错收试卷,认真填好考场记录,将试卷送交到学院考务科。
二、考场规则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背包、书籍、笔记、纸张、手机、平板电脑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带入,必须放到考场的讲台或窗台上,禁止放在本人座位附近。
3.学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坐到指定的座位上。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予以旷考对待。试卷发出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发卷后必须按监考教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写上本人的专业、班级、姓名、考号(包括草纸),禁止自带草纸。
6.学生答卷时,如有问题,请监考老师解释;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计算器、计算用图表等。
7.试卷的装订钉不得打开,答卷时不得窥视他人试卷或为他人窥视提供方便;答完的试卷要扣过去。
8.开卷考试时,不得互借资料。
9.离开考场时不得把答案及试卷带出考场。
10.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
11.考试的最后十五分钟不得交卷。
12.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
13.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者,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试卷作废,在场人员在违纪登记表上签字,并按《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三、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完成监考任务;
3.监考人员要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4.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坚守岗位,不擅职离守;
5.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6.监考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完整的填写试卷封面上的栏目,发现试卷封装有异常情况(如封条破损等),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报请考点主考人处理;
7.监考人员必须将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姓名、学号及具体情况记录在考试情况说明栏中,考场中若有其它情况也必须记录;
8.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收齐试卷、答题纸,将试卷按学号顺序依次排列,缺考学生由监考教师填上该考生学号,也按顺序排列其内,送本学习中心考试办公室验卷;
9.检查无误后,由验卷人签名并当面按规定整理、装订、装袋,并用本试卷袋内的密封条密封,然后按有关规定交给考点考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凭身份证(无有效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的左上角。考试开始铃声响后方可答卷;
2.考生只可带考试指定用品,手机、平板电脑等其他物品存放在指点位置。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提前离开考场。退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继续考试;
4.考生答卷时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或涂卡(用铅笔)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5.考试中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作暗号、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夹带有文字内容的材料,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
6.考场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吃东西。提前离场不得在考场及周围逗留;
7.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起立并按顺序退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有关条例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