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

东北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校外学习中心巡视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06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5264  

按照《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和《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和服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证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源重组和结构优化,探索并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不断优化校外学习中心建设和管理,营造一个健康的教育发展环境。按照国家教育法相关规定,学院设置教学评估科统一归口管理专门负责对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巡视检查监督,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巡视检查制度:

一、巡视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

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由教学评估科协调组织相关科室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对校外学习中心的评估检查,规范校外学习中心办学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家办学标准。

(二)非专项常态化检查。

为了防止个别学习中心在办学过程中管理粗放、出口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出现,由教学评估科组织相关科室采用常态化检查方式对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巡视检查。其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学习中心办学状态,保证对学习中心的监管到位。同时能够促进办学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便于及时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化解风险和矛盾,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口碑。

二、巡视检查的工作程序

开展巡视检查前,应当同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沟通巡视检查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到达被巡视学习中心后,应当向被巡视检查负责人通告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巡视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三、巡视检查内容

第一种方式检查内容是由主管部门确定,并按照专项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种方式检查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2、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整体情况和不能跨省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工作情况;

3、配合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情况;

4、对学生学习的支持服务情况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5、开展教学资源共享和服务,检查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情况;

6、落实学风、考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情况;

7、了解学习中心办学定位情况,收集典型办学案例、人才培养特色情况;

8、开展网络教育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情况;

9、了解学习中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情况及存在的其他问题等。

四、巡视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巡视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工作中了解的被检查的学习中心有关情况或重大敏感问题不随意表态或答复,不处理具体问题。严禁干预被检查学习中心的日常工作;严禁插手被检查学习中心的业务工作;严禁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二)巡视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好各种文件资料,不得透漏巡视检查中所掌握的相关情况;严禁就巡视检查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工作信息等向任何组外人员跑风漏气,不打听和议论组内其他同志工作信息;严禁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

(三)巡视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接受被检查部门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礼金、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谦虚谨慎,不居高临下,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被巡视检查的学习中心要自觉接受检查。积极支持和配合巡视检查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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